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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区别(简述民法与商法的联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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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民商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区别
  2. 民法与经济法、商法有什么区别
  3. 民法,商法以及经济法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4. 简述民法与商法的联系与区别
  5. 民商法和商法是哪项法律的简称

民商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区别

一是调整对象不一样,民事法律主要是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规范,因此所有公民都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但商法则不然,它是调整作为商法调整对象,二是商事和民事活动在客体方面也存在区别。商法所调整的对象显然与民法不同。

三是调整范围不一样,商法与民法所调整的范围有所区别。

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区别(简述民法与商法的联系与区别)

民法与经济法、商法有什么区别

民法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包括:民法通则,债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担保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等等。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破产法、票据法等。

两者都是私法,都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只是调整的侧重点不同。民法调整一般的经济关系,比如一次性的物品交换,买卖,典当;而商法调整的是特殊的经济关系,它是调整商人之间的商业行为,具有商事性与营业性。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比如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法,证券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等。

可见,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杠杆之一,属于以国家为本位的公法,体现公法原则。而民商法虽然有公法化的现象,但其基本属性还是私法,体现私法原则。

民法,商法以及经济法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您好!通常我们会把民法和商法统称为民商法,和经济法作比较,详细情况如下:

1、调整对象不同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经济关系,它不调整人身关系。而民商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杠杆之一,属于以国家为本位的公法。而民商法虽然有公法化的现象,但其基本属性还是私法,体现私法原则。

2、主体及主体之间关系不同

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主要指行政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的内部组织及有关人员、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民商法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民商法的主体是平等的,没有管理关系;经济法的主体地位却不要求平等。

3、调整方式不同

民法是私法,以自由平等为核心,其调整方式相应地采取意思自治原则,即由当事人自己意志设定其权利和义务,国家并不予以过多干涉。商法的主体是商事惯例,但在现代社会中,为保护交易安全,其中也渗入了一些公法性因素。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也在逐渐增加。

经济法是公私兼顾的法,既强调市场之手,也强调国家之手。因而,其调整方式既有意志自治的因素,也有强制性因素。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基于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显示了与传统法律大不相同的机制功能。“概括说:全面、系统、综合;具体说:经济法由外及里全面地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自始至终系统地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运用多种手段综合地调整经济关系。”

4、内容不同

经济法主要设计国民经济运行中关于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市场规划、秩序维护、社会平衡、宏观调控、可持续发展等的规定,经济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拍卖法、招投标法、金融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财税法(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会计法、审计法、预算法)、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

民商法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民商事主体、行为、权利、义务、责任等的规定,民法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债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法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

民法以人身关系法与财产关系法为其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在财产关系法中,又可进一步分为物权法和债权法。物权法保护的是物权、知识产权等静态的绝对财产权,物权法具体包括债权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债权法保护的是动态的债权关系,债权法具体包括合同法和担保法。

5、价值取向不同

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着重于社会整体利益为导向,协调个体利益的矛盾与冲突,实现利益均衡,促进社会共同加之目标的实现。民商法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以保护个人利益为导向,着重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个性得到充分发展,个人利益最大化。

6、本质功能不同

保护利益的不同,必然导致法律本质功能的差异。民法维护商品交换,而商品交换要求平等和自由,要求交换者以自己意志设定权利和义务。因此,民法的本质是市民社会的法,是私法,是“天生的平等派”,也是权利法。它站在当事人平等这一平面上对商品关系加以保护,其功能主要是维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商法的本质功能基本与此相同。

经济法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保护重心,为解决民商法、行政法均无法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而产生。它的本质是国家管理经济的法,是平衡协调国民经济运行的法。

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发挥着机制效用功能,即从更高层次上全面、一体、综合系统地调整经济关系。它通过引导、促进、保障和制约途径来指导预测、激励限制、整体协调与个别规制经济活动。可以这样认为,在现代社会,没有经济法,整个经济秩序将重复本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经历的“磨难”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简述民法与商法的联系与区别

民法和商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但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联系和区别。联系:1.法律体系的关系:民法和商法都属于民事法律体系的一部分,都是民事关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2.民事关系的共同对象:民法和商法都涉及个人、家庭、财产等民事关系,关注的都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3.法律实施机构的共通点:民法和商法对于法律实施机构的设立、组织和权限等方面都有相应规定。4.法律解释和适用:在实践中,民法和商法的规定常常需要进行交叉解释和适用,尤其在涉及合同、侵权、债务等方面。区别:1.适用范围的差异:民法适用于所有民事关系,而商法主要适用于商业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如合同、公司、商业秘密等。2.立法形式的差异:在大多数国家,民法是由民法典或民法通则等法律文件来规范的,而商法通常是以专门商法法典或商法法规等形式存在。3.法律对象的不同:民法关注的是个人、家庭等自然人,商法则更侧重于商业经济主体,如企业、公司等法人实体。4.法律规则的特殊性:商法中涉及的法律规则通常比民法要求更为严格,例如对商业活动的规范、商标、专利权的保护等。总之,民法和商法在法律体系、法律对象、法律规则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联系和区别,但它们都是为了维护人们的民事权益而存在的。

民商法和商法是哪项法律的简称

商法(包括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

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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