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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咋分配(如果这一方过世了房产怎么过户)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丈夫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咋分配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如果这一方过世了房产怎么过户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两个都是二婚,不去办理结婚证,日后分手两人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首先,不管是未婚同居还是二婚同居,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便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只能算作同居关系。从1994年开始,民政部发布了《婚姻登记条例》,我们国家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婚姻,才是有效的婚姻关系。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当然,虽然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同居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当解除同居关系时仍然可以就分割财产寻求法律保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应当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便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财产也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一样,具有高度的混同特点,很难泾渭分明地说清楚哪些财产属于男方,哪些财产属于女方。因此,法院一般会平均分割共同财产,除非一方有明显证据证明,某些财产是专属于他一个人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夫妻双方各自继承父母的遗产后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是,夫妻双方各自继承父母的遗产后离婚,是否算共同财产的这个问题,这要看父母有没有立下遗嘱,才能给予答复的。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的框架下,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把双方看成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联合共同体。

在婚姻期间内接受任意一方父母的遗产,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可分为共同继承遗产和单方继承遗产。共同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单方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各占50%的分割权利。

如果说一方父母去世,立下了遗嘱,指定遗产由自己的孩子继承,在婚姻期间内,这就属于单方继承的财产,离婚时财产归个人所有。

如果说一方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是依照继承法继承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作为共同体,接收的遗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各占一伴的权利。

老公和前妻生的孩子,有权继承我们婚后的共同财产吗

这个要看你们再婚时,老公和前妻生的孩子有没有成年,有没有跟你们一起共同生活。

我国民法典继承法编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即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子女,指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指的是其父母再婚时,各自原先的子女中没有成年、需要继父母加以抚养教育的子女。

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成人后的子女,在继父母年迈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有对继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继父母去世后,有继承他们遗产的权利。

也就是说,父母再婚时,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需要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且实际上共同生活了,这种情形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如果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或者没有成年但没有与你们共同生活,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他们不可以继承。他们只可以继承自己父亲或者母亲的遗产。

遗产继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问题问得还是比较好的,因为很多人可能对于这个问题都不是很清楚,而且法律规定的也比较的隐蔽,不是大家一眼就能够看清楚的,所以在这里有必要给大家解释一下。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要看被继承人在生前对于这个遗嘱是如何处分的?有没有明确的表示出这个遗产只能由夫妻一方进行继承与另一方配偶无关?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进行了这样的表示,或者说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这个财产只能由自己一人继承,与配偶无关,那么该遗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种明确的表示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做出呢?我们说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一遗嘱的形式进行做出。比如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该遗产只能由自己的女儿继承,与另一方配偶无关,那么这就是一个非常合法有效的民事表示。

但是如果没有这个遗嘱,而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的,一般情况下就是属于夫妻双方财产了。当然还有一种方式也是可以避免对方继承,那就是夫妻一方放弃继承这个遗产,另一方自然也无法继承。但是这个是一把双刃剑哦,因为对方无法继承,你自己也是无法继承的。所以对于这个问题如何处理,建议夫妻双方考虑清楚。

还有一种比较现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双方可以委托律师起草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所继承下来的遗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配或者享用,如果夫妻之间有这样的明确约定,也可以避免另一方享受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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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夫妻共有,妻子因疾病去世,丈夫可以独自出售该房产吗为什么

夫妻共有妻子去世后按法律继承分配丈夫分一半,有子女继承分另一半,女方父母如再无子女和生活来源继承方应提供生活费用。如生前夫妻双方有公正遗嘱最好按公证遗嘱处分!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双方一方的名字,如果另一方先去世,在世的一方有权处置房产吗

我是【袁哥房产观】,关于房屋的继承一直是大家关心,而且有争议的问题,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一方去世,在世一方有权处置房产吗?很多人认为是有权利的,认为写不写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有权利,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需要根据情况而定,而且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确定,主要有以下情况和处理办法。

对于·房屋的继承权和处置权,通常就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遵循遗嘱按照遗嘱处置,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置。而本题还需要结合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还是一方独有,

01:如果去世一方留有遗嘱,而且是法律规定合法的遗嘱。遗嘱要求在世一方处理,在世一方就有权处置房产。

(1)房产虽然只有一方名字,但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一方去世,留有遗嘱房屋所有权归在世一方所有,而且遗嘱经过公证处公证合法有效,在世一方有权处置房屋。

(2)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而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拥有名字一方留有遗嘱,把房屋留给房产证没有名字的,在世没有名字的一方,同样具有房屋处置权。

(3)房产证有名字,而诶属于婚前财产,如果遗嘱有其他安排,遗嘱经过公证,按遗嘱执行。

02:没有遗嘱的情况,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这需要分清房屋是夫妻共有,还是一方独有。然后才能看如何处置房产。

(1)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无论房产证是否有名,都属于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再世的首先拥有房屋50%的份额。其余的50%然后按照继承法第一顺位继承:夫妻;子女,男方父母,实行均等分配原则。

举例说明:如果男方去世,留下女方,而且有子女2人,男方留有父亲。

这样房屋女方首先有50%的房屋份额,其余50%分额分成三份,由子女,男方父母各有16.7%,这样女方拥有66.7%的房屋份额。如果女方想要处置房屋,需要与其他三方协商,三方同意,并达成协议后,女方可以处置房屋。

(2)房屋属于婚前购买,并且只有一方名字,留名去世后,另一方无权处置房产。

举例说明,房屋属于男方婚前购买,房产证只留有男方姓名,男方去世后,没有遗嘱,留有一儿一女,还有父亲。根据继承法,只有法定继承。

这样妻子和子女,还有男方父亲共四人为第一顺位继承。都具有房屋25%的分额。妻子无权独自处置该房屋。

(3)房屋属于房产证留名字婚前购买,没有留名字去世,留名字在世有权处置房屋。

举例:如果房屋属于男方在婚前购买,而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人名字。在女方去世后,由于房屋并不是共有财产,属于男方财产,男方有权处理该房屋。

当然不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需要依据法律,同时考虑在世一方的实际利益,听取夫妻在世一方的意见,合理合法的处置房屋,一家人还是协商解决。同时为了避免纠纷,还是拥用房屋所有权生前立有遗嘱为好。

结论:房产证上只有夫妻双方的一方的名字,一方去世,在世另一方是否有权处置该房屋。

首先需要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

如果没有遗嘱,需要确认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婚前财产。

共同财产需要根据继承法,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均分原则,在世一方无权处置该房屋。

如果在世一方,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一方去世,可以自行处置该房屋。

综合起来就是有遗嘱按照房屋产权人遗嘱执行,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执行。房产证虽然只有一方名字,而房屋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才是房屋处置权的关键。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如果这一方过世了房产怎么过户

婚后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户主过世后,其所拥有的50%份额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如果产权人生前有遗嘱,就直接拿着遗嘱公证书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需要按法定继承办理过户,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继承份额,办理过户可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由配偶继承,则需父母、子女现场签署放弃继承声明,然后拿公证书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如果由子女直接继承,但是只能继承去世方的一半房产,另一半必须要走买卖或者其他程序,不仅需要上述材料,还得办理另一半的买卖或者赠予手续,需要到房产或公证部门以及税务部门办理。

所需材料:房产证明,在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夫妻结婚证明,去世方的父母如果在世则直接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不在世需要出具死亡证明,夫妻生育子女证明,子女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京悦所徐凯欣)

丈夫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咋分配(如果这一方过世了房产怎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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