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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诉讼案例(婚前由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怎么算)

今天给各位分享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诉讼案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婚前由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怎么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女方有权要吗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在离婚时才能要求分割,若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则无权要求分割。当然,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全款买房还是首付款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这都将直接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一、婚前买房。

1、婚前全款买房。这种情况,因仅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属于配偶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2、父母为子女婚前付首付。婚前首付,夫妻婚后共同还贷,对于夫妻共同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配偶一方可以要求予以补偿。

二、婚后买房。

1、父母为子女婚后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为子女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应当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无权要求分割。

2、父母为子婚后部分出资购房。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若没有明确表示对一方的赠与,则应当视为该出资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若虽为个人财产,但是若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协议或赠与等约定,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去认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由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怎么算

您好,我是杭州张律师,让我来解答一下您的问题吧!

婚前由一方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在一般情况下,应理解为一方在婚前首付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然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对于这种情况,司法实践当中是这么处置的:夫妻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那么按照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处理,如果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那么对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套房产宜应判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离婚后房贷中未归还的部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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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总是因为钱而吵架,一忍再忍,真的忍无可忍了会离婚吗

如果是我,我就很可能会!

第一,我感觉两个人既然选择了结婚,结婚的目的就是我们住在一起家庭幸福。有时候吵一下架是很正常的,但如果因为钱的问题,天天吵的话,我就觉得很不正常了。这样子感觉就是两个人的感情,只是建立在金钱上面。难道生活中没有一些什么其他的事情吗?

第二,两个人因为钱的问题天天吵,就说明两个人的价值观不同。一边挣得钱不够,一边还不懂得节俭。这样子的话,给人感觉也是过不下去的。如果是我天天在外面努力挣钱,而你天天在家什么都不干,还花大手大脚。那我肯定会生气。那另一个人有可能想着挣钱本来就应该是让花的。所以两个人的价值观不同的。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诉讼案例(婚前由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怎么算)

第三,那我就觉得夫妻两人的感情不是很和睦,一般正常的夫妻都不会是因为钱的问题天天吵,有可能会发生那么一两次矛盾,但是不会严重到这种地步。那也说明那个人不是足够的爱你,如果两个人足够相爱的话都会为对方着想,自然也就不会说天天钱的事情。如果哪天我沦落为天天为钱吵架的话,我会选择离婚。这样子的话不用每天上班之后,还要回来接着吵架,这样的生活真的是很累!

婚后继承了父母的房产,离婚时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那么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两种情况:

1、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所以(1)被继承人在死亡是明确表示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即为继承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双方之间在婚前订立财产协议的,其中约定了婚后任何一方的继承财产为一方所有。

2、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前夫出轨离婚,几年后一无所有,还带有一身病,又想回来,怎么办

如果是女人出轨了,一无所有再回头,你看有没有那个男人会接纳这个女人回归家庭?都是女人给男人贯成这样的。不要借口看在孩子还小,孩子要有个完整的家,试想一下,当初男人这么做,怎么不替老婆,孩子想一想,她们也需要有个完整的家,孩子也需要老公和自己一起抚养。现在在外浪够了,一身毛病,被外面的女人抛弃了,再想回到原来的家庭,只有脑子有问题的女人才会接纳他,是我的话,决对不行。

婚后用婚前财产给老婆买的房子,离婚后应该怎么判决

一般而言,如无特殊约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是看该财产的取得时间,而与取得该财产的原因没有多大的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定。

从“婚后用婚前财产给老婆买的房子”的表述来看,具有明显的赠与意思,应视为对老婆的赠与,为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如购买该房子时并没有赠与的意思,只是登记在妻子一方名下,则该房子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在实务中,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归属与分割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分析。

夫妻离婚后,在一方名下的房产为啥出卖过户时还需另一方来签字

谢谢你的邀请,也乐意来为你解答你没搞清楚的凝问,解释清楚为啥子?问题的焦点:1,该房屋是婚前个人全款购房登记在个人户头上。2,婚后购房登记在个人户头上。3,婚前首付款登记在个人户头上。4,你夫妻离婚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起诉至法院离婚。因此,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处置,而房管局工作人员要求你另一个人签字这是必须的。个人婚前全款登记在个人头上只需要出示结婚证及离婚证,就无需另一人签字。然而是婚后购房就必须另一人签字。如果是婚前付的首付当然要另一人签字了,我的这个解释能为你分忧解难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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