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谈资讯网

  1. 网站首页 > 一言一语 >

夫妻共有财产法定继承时(死后其他继承人还能分割这些财产吗)

大家好,关于夫妻共有财产法定继承时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请问,老公去世前把财产转移到老婆名下,死后其他继承人还能分割这些财产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请问,老公去世前把财产转移到老婆名下,死后其他继承人还能分割这些财产吗

当然能,因为不管在谁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老公死前你们已经离婚,但离婚了,他已是前老公而不是老公了,离婚了他还会把财产转移给前妻吗?如果他真的恶意这样做,他的法定遗产继承人(他父母、非前妻所生子女或其他第二顺序继承人等)是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的。

属于已婚人士中的夫妻任何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若一方出现意外身亡,另一方有权继承吗

【案情简介】

A是上海本地人,在婚前已经拥有了一处位于静安区的房产,且在婚后又与其妻B通过努力购买了位于浦东新区的一处房产。其中静安区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A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位于浦东新区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二人的姓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情境假设】

1、AB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二处房产应当如何归置?

2、A发生意外死亡,二处房产应当如何归置?其中假设A的父母健在,且夫妻二人婚后育有一子。

【问题解疑】

1、A位于静安区的房产是在婚前由其个人出资购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而二人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应当不涉及静安区房产的分割。而二人于婚后共同购买的位于浦东新区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二人未就共有方式作出例外约定,则通常情况下,该房产为共同共有。在离婚后应当按照比例进行分割,即每人各占1/2。

2、A意外死亡后,其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应为B、其子、其父母。

夫妻共有财产法定继承时(死后其他继承人还能分割这些财产吗)

(1)A位于静安区的房产应当作为其遗产进行法定继承,按照继承顺序,应当其配偶B、其子、其父、其母各占1/4。

(2)二人于婚后共同购买的位于浦东新区的房产则应当先进行夫妻之间的析产,即AB各占1/2。A意外死亡后,其所占的1/2发生法定继承,即B、其子、其父、其母各占A所拥有的1/2房产的1/4。

女方婚后以夫妻名义购买商品房一套,女方死亡后,女方父母对该房有继承权吗

女方婚后以夫妻名义购买商品房一套,女方死亡后,女方父母对该房屋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女方婚后以夫妻名义购买商品房一套属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女方婚后以夫妻名义购买商品房一套除一半归丈夫所有,另一半房屋,根据我国《婚姻》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之规定,女方父母有继承权。但应由女方父母及丈夫三人进行均等分割,

2021民法典对夫妻遗产的规定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都可以继承遗产。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夫妻一方去世后,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另一方,这种情况其子女有权继承房产吗

您好!

如果遗嘱合法有效,则子女无权继承房产。房子中去世人的生前份额,归健在一方。

以上结论,有两个意思:

如果遗嘱合法有效,则子女无权继承房产。

遗嘱继承优先级高于法定继承。

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注意这项规定的表述方式。其表达意思是: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

所以,夫妻一方过世,如果去世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则无须考虑法定继承人(例如,题主提到的子女),由遗嘱继承人继承。

但是,如果无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执行——这个时候,去世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去世人健在的父母,在无触发丧失继承权行为的情况下,均有继承权,原则上平分遗产。

房子中去世人的生前份额,归健在一方

这个结论表达的意思是:

遗嘱人立入遗嘱的,只能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产,指的是个人生前合法财产。

举两个例子:

房子如果全部属于个人。那么,这个房子都可以立入遗嘱。房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遗嘱人只能将房子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立入遗嘱,而不是全部房产。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为什么房子明明是夫妻俩的,其中一方死后要把一半做为遗产分呢

您好!因为财产是夫妻共有的,所以才会有各半的份额。这里不多讲法,用白话简单解释一下:

1.夫妻的财产应该是俩人共同挣出来的,别管谁挣钱多谁挣得少。即使挣的少的,在其他方面也有贡献。所以,俩人的财产算作两个人的。但是,因为涉及到很多其他问题,不说继承的问题,拿离婚举个例子,如果离婚了,共同财产肯定是需要面临分割的(注意,是共同财产,不包括个人财产)。多少算合适?分割的标准依据是什么?就像上面说的,不完全靠谁给家里贡献多少钱作为评判依据。共同挣的,算俩人的,一人一半最公平。

所以,不管怎样,都需要有一个份额比例的区分标准。

2.再说一方去世后的事儿。刚才说了,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人去世后的财产就称为“遗产”了,去世人那一半儿财产就是遗产。至于说这部分遗产怎么分配,依然缺乏客观的量化分配依据。按照题主的问题,我的理解是问为什么不“自然”都是在世一方的。从继承法上来说,法定继承包括了去世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三类人。谁能量化的说出,谁帮着贡献了多少?没法评估。所以,既然找不到客观依据,就干脆平分。

这种规定对于和谐的家庭还算是相对公平,对于家庭关系一般甚至不相往来的,就有问题了。没办法,先划一道线当成个标准,有争议的再说。

夫妻共有一套房,妻子继承过来一套房,算有二套房吗一一

第一,如果你继承的父母的房子,只是你一个人的,比如公证或者有判决或者有遗嘱。也就是个人房子和其他人没关系。你卖掉以后的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你拿这个钱去投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如果你继承过来这个房子,并不是你唯一的,还包括你老公的份。那你卖掉这个房子的所得,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要看你父母这个房子是以什么形式来留给你的。才能定性你卖掉后,是不是唯一的住房。

不过如果你问得是,卖掉父母房子,前面那套房子是不是你唯一住房。那肯定是,因为你婚后的房子和你父母的房子没有关系。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法定继承时和请问,老公去世前把财产转移到老婆名下,死后其他继承人还能分割这些财产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本文链接:https://www.chaoduyl.com/yiyanyiyu/d507e80b97ab24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