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谈资讯网

  1. 网站首页 > 一言一语 >

转继承属夫妻共有财产吗(结婚男方给女方的改口费和三金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转继承属夫妻共有财产吗的一些知识点,和结婚男方给女方的改口费和三金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母亲去世父亲是否有权利处置夫妻的共同财产

母亲去世了,父亲是否有权处置双方的共同财产呢?我觉得夫妻两个人挣下的财产,挣下的房产,以及所有的物品都是两个人辛辛苦苦奋斗而来的。那么这些财产自然是归两个人所有,其中一个人离去以后,这部分财产自然要归他的另一半配偶所有,所以说这部分财产就是建在的那个人的全部。跟儿女们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所以说作为儿女的,也只能等着父母们自愿的把财产分给你们,而不是你们强制的去索要如果是这样的话,让老人生气,老人可能把财产一分都不留,就是捐赠社会也不会给你们,你们任何的阻拦,也都是不好使的。所以说作为儿女的,千万别否定父亲母亲共同财产的分配权。因此我也告诉那些惦记着父母财产的儿女,你记着,只要父母双方都健在,或者是有一个人还存在的话,那么它们的共同财产就是归父母的支配,而不是你们做侄女的应该得到的,所以说也别奢望,也别惦记,一切顺其自然,我想只要你对父亲行孝顺。做什么事情都考虑到老人的感受,没有事的时候多陪伴老人,我想在你孝心的感召下,老人会把财产最终给你的,所以说不要着急,不要太迫切,有的时候财产给了你,往往你就翻脸不认人了,这时候会让老人无处去诉求,可能真的就难办了。因此说,作为儿女你想要得到财产,也必须得到老人的认可和转让,这时候你才拥有房产的支配权。

老人生时过户房产给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谢邀。

题主所说的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多。老人在生前就把自己的房产过户给了自己的孩子,就是考虑了自己百年后如果孩子要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繁琐并且流程麻烦。直接过户而且还能避开因孩子在夫妻关系续存期内关系不好且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情况,趁着自己头脑清楚,身体状况还不错的情况下,到房产局和孩子办理过户手续。

因为是直系亲属,所以房产过户的价格在房产局官方同小区最低指导价上还能打折,这样还能节省不少的相关税费。现实的过户案子其实买卖双方并没有资金往来,房产局在办理此类过户的案子中也是非常人性化的,简洁。按照合同价格缴纳相关税费就行。

那么对于老人把房子过户给了已婚的孩子,房产证上只有这孩子一个人的名字。这房子是否是这孩子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呢?根据婚姻法的解释和老人的实际想法和没有资金往来的情况,这房子的过户行为应当属于赠予。是单独赠予给自己孩子的,那么房子就不属于这孩子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当然,如果老人在生前办理了房产赠予公证就完美无缺了。

结婚男方给女方的改口费和三金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能问出这个问题,怕是俩人也过不长了。这是得多么小心眼才会注意的问题。好谈好散的道理不懂么?。大气一点,赠予女方不行么?能割男方多少肉啊?下一步是不是要把婚前一起吃饭开房花的钱也要统计一遍,让女方以AA制的形式补回来啊?这样的男方太小气,早离早好,能退给他的全退给他,女方大可落得自己一身轻松。

如果女方存在这当中骗婚嫌疑,那男方就一毛也不能让。让女方从经济到名誉全部扫地才算完事。这就不是道德的问题了,是犯罪。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如果这一方过世了房产怎么过户

婚后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户主过世后,其所拥有的50%份额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如果产权人生前有遗嘱,就直接拿着遗嘱公证书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需要按法定继承办理过户,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继承份额,办理过户可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由配偶继承,则需父母、子女现场签署放弃继承声明,然后拿公证书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如果由子女直接继承,但是只能继承去世方的一半房产,另一半必须要走买卖或者其他程序,不仅需要上述材料,还得办理另一半的买卖或者赠予手续,需要到房产或公证部门以及税务部门办理。

所需材料:房产证明,在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夫妻结婚证明,去世方的父母如果在世则直接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不在世需要出具死亡证明,夫妻生育子女证明,子女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京悦所徐凯欣)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的房产可以继承吗为什么

依法律,该得既得。

关人情,可放就放。

能成一家人那就是缘分,即便一方不在了,余下的也还是亲人。

父母能继承出嫁女的财产吗

大家都知道,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除了领养的子女和继子女,他们是直系的血缘关系,从基因上来说,他们是最亲近的人。如同十指连心,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情,是谁也无法代替的。

就如楼主所问,父母是否能继承出嫁女儿的财产这个问题。因为他们的关系特殊,所以无论从婚姻法上,还是从继承法的规定上,首先,我可以明确的答复你,毋庸置疑,父母绝对有继承出嫁女儿财产的权利。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孩子长大了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和帮扶父母的责任。因为,赡养关系是建立在抚养关系上相铺相成,缺一不能成立的特殊的关系。只要抚养关系存在,就构成了赡养关系,可以说他们是特殊的互惠互利的关系。所以,不仅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同时,父母也有继承子女财产的权利。

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拥有者对确权的财产有绝对的拥有权,死后财产就变为了遗产。生前留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法律尊重财产拥有者的愿望,按照遗嘱分配遗产的继承权,由指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如果死亡者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就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父母,配偶,子女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平等继承遗产。由以上不难看出,父母对出嫁女儿的财产继承权是绝对拥有的。

父母死亡后房屋过继给继承人,房照上可以写夫妻名字吗为什么

您好!

可以写继承人夫妻两人的名字,但是必须要经过两道手续:继承,加名。

以继承人是“男方”为例:如果房产证上要写上女方名字,走的是“加名”程序,而不是继承程序。

转继承属夫妻共有财产吗(结婚男方给女方的改口费和三金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以下从继承、房产证登记两个角度,分别说明一下:

法定继承人不包括配偶

仍以“男方”为主体举例。

如果父母去世之后,男方作为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而男方的配偶是没有继承权的。因此,不能理解为“男方和配偶共同继承父母房产”。

但是,因继承方式不同,男方配偶是否可以享有房产中的份额,有所区别:

如果男方父母生前订立过遗嘱、且指定了房产为男方个人继承,那么,在房产加名之前,女方是没有份额的。

如果男方父母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来)、或者订立的遗嘱中没有指明给男方个人,那么继承所得的房产属于男方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加不加名,意义不大。

这在我国新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中,上面提到的“第十八条第三项”的相关条款为: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继承权下来之后,房产可以登记夫妻双方名字

在确定男方对房产的继承权之后,需要进行房产的继承过户手续,变更房产证上的产权人。

这个时候,是可以增加配偶名字的,不管继承方式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加名意味着一方把房产中的部分份额“赠”给对方了。

这个过程主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有两点提示:

1.加上名了,就意味着有产权。按照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房产中均有份额,至于多少,看登记的“共有情况”。

2.夫妻之间加名,不需要什么费用。一般房屋产权交易包括买卖、赠与和继承,均需要支付比较高的税、费。在夫妻之间不用走这些途径,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直接加名即可,仅需要支付少量工本费(百元计)即可。

转继承属夫妻共有财产吗和结婚男方给女方的改口费和三金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本文链接:https://www.chaoduyl.com/yiyanyiyu/a3eb6a0561b89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