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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财产分配(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很多朋友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财产分配和父母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我有一个问题,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怎么判断

来到一起过日子、无论什么事都两人共同商量、共同承担纠分和责位、保证后半生畅通无阻过美满生活才是真…。

父母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夲案例主要弄清父母出资的性质。因为子女婚后共同还贷,且房子登记在小夫妻双方名下,显然小夫妻二人都是房子共有人。现在要讨论的是父母出资部分的性质。1)如父母出资时言明是借给小夫妻二人的,那小夫妻应作借款还给父母。2)如父母言明出资属赠与小夫妻一方或双方买房,应按当时约定归一方或双方所有。3)如父母没有明确表态,事后不足部分由小夫妻共同还贷,且父母明知产权登记在小夫妻二人名下,应视为父母事实赠与小夫妻二人共有,小夫妻二人离婚,原则上各半所有。

如何办理夫妻公积金共同还贷

夫妻公积金共同还贷只需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一份夫妻共同还贷的协议,然后带好相关资料去银行,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办理手续即可。

妻子婚后单独借钱按揭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

不一定。这里需要区分情况。

关于“借”钱的情况

我们先举两个例子:假设是女方向自己父母“借钱”买房。

示例1:假设女方的父母出资付了首付,而且登记了女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可以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而且,女方父母也将每个月还贷的钱承担下来、单独打到女方用于还贷的专用账户上,那么,婚内还款部分也作为女方个人财产。

示例2:还是上述首付的情况。但是,是女方夫妻用自己的婚内收入(不管是谁的收入)用于还贷,那么,房子依然认定为是女方的,但是婚内共同还贷部分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且没有“借条”,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无论婚前婚后——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至于婚内还贷部分,算作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这笔还贷款的来源。

但是又会衍生出一个问题:这笔钱到底是算赠还是借?上面的两个例子中,孩子名义上是向父母借钱,但是打“借条”了么?

如果是父母借给女方的、且有借条,无论房子登记在谁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逻辑是:

房子夫妻双方受益。换句话说,夫妻双方都是这笔借款的受益人。既然都是受益人,也要共同承担还债的责任。既然双方都承担债务了,那么房子也应该归属于双方。

如果是向“别人”借钱呢?

向别人借钱的逻辑跟上面是一样的:基本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正常情况下,借贷双方之间都会有一个“借条”,毕竟买房借的钱不会是几百、几千,数目都不少。

即便没有借条,在有证据(例如转账记录)的情况下,不会认定为是赠与,而是认定为借款——这属于常理推论,没有谁会像父母一样,把一大笔钱无偿赠与给没啥近亲关系的人。

其他情况

还有一些关于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就是夫妻之间的协议。

如果夫妻之间签订有类似“财产分割协议”性质的文本,那么就按照协议约定来执行——协议是双方自愿行为,只要协议内容合法、不涉及到违背公序良俗,就可以认定为协议有效。

女方用彩礼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子产权可以归男方吗

女方用彩礼钱当作首付款购买了房产,之后夫妻共同还贷,男方对该房产是否拥有产权呢?个人以为当然是有的!只是彩礼钱不能简单地认为是男方财产,也不能说它只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婚前给付彩礼,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彩礼钱仍应被视为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权且把女方以彩礼钱以首付款形式购买房产视为以个人名义购买,但因仅是首付款,而其它费用则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所以离婚时,应扣除首付款后,该房产的其余份额应均分。如果不离婚,又何必在乎拥有多少产权份额呢?有时,夫妻关系就是被斤斤计较拆散的!婚姻的幸福不在于家里的资产有多少是你的,而在于两个人相互容忍丶相互付出,携手经营爱巢。如果各自盘算利益,连起码的信任丶尊重等等都没有,婚姻就如同沙中建塔迟早会瘫塌的!

结婚前一方个人买的房,婚后一起还贷款,离婚时如何分割

说到离婚,一般都要面临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分呢?下面还是让用实例进行解读:

林先生跟他老婆白女士在结婚前。自己通过按揭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30%,剩余的70%贷款在20年之内还清,房屋的产权当然是登记在林先生名下了,结婚后还房贷当然是家庭的共同收入。

没想到两年后,两个人因感情不和闹起了离婚。这场离婚官司打到了法院。在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林先生认为:房子是婚前买的,首付是自己出的,而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所以房子应该归自己。

白女士则认为:虽然房子是婚前买的。但是并没有支付全款。后续的房款支付是家庭的共同财产,当然有自己的份额。这个房子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那么这个财产到底应该怎样进行分割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一般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这个司法解释。法院会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将房产的产权判给林先生,离婚后剩下的房贷,由林先生自己还。离婚前夫妻共同还的贷款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林先生补偿给白女士。如果所购买的房产增了值。林先生还要向白女士支付房产增值后应该分到的那部分钱。

一点小小的法律知识,但愿对你能有帮助。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财产分配(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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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婚后共同出资付了首付,然后由男方还房贷,如果离婚的话房产该怎样分配

感谢邀请!

题中明确说明是婚后共同出资首付款购买房屋,若排队父母出资的行为,即使该房屋落在任意一人名下或二人名下,该房屋均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关于偿还房贷的部分,即使是由男方一人的工资或公积金偿还房贷。因为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表明,婚后取得的工资及公积金均是夫妻共同财产,基于以上法律规定,所以男方所偿还房贷的资金也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贷也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里排队双方就夫妻财产进行了约定。

既然房屋的首付款和房贷部分,排队特殊情况下,均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所购置或偿还的,所以房屋在离婚时会予以均分,即一方得到房屋所有权及剩余的房贷,另一方就现房屋的价值扣除未偿还的房贷的剩余的部分一半的金钱予以补偿。

不知道这样说你是否明白。

祝君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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