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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财产谁继承权(她还有父亲财产的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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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另一方是否可以回来分遗产

我先给你缕缕,你朋友的父亲去世,留下三套房产,一套分给了自己和前妻生的25岁女儿,另一套给了现任的妻子和24岁的儿子,最后一套留给了自己的父母。已经离婚十几年的前妻知道这件事情后,也想回来分遗产,这就不可能了,因为没有法律的依据据,法律不支持。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继承人是由父母,配偶和子女,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的资格,进行平等继承的。

据前面所介绍的,女儿,父母,和现任的配偶(含24岁的儿子)都是第一序列继承人,都具有合法的继承权。各继承一套房产,无论是依据法律,还是遗产拥有者的意愿指定继承人继承,毋庸置疑,都是合法的,得到法律承认和受法律保护。

作为前妻,在配偶的问题上是属于过去式,十几年前就离了婚,在个人拥有的财产上,早就与她撇的一干二净了,她根本就不是这个家庭的组成成员,财产的拥有者和她也没有任何关系,她只和亲生的女儿有母女关系,她就不具备继承遗产的权利。要想继承遗产,除非来世再做夫妻。

夫妻离婚,丈夫自愿净身出户,妻子去世,丈夫有权继承家产吗

请问:夫妻己离婚,男方以什么身份去继承女方的遗产?

依我之见一一既然女方去世前,已经与男方解除了夫妻关系,那在解除夫妻关系时己经双方协议处分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男方净身出户全部放弃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那也是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只要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律是认可的。

自双方依法解除了夫妻关系后,女方处己经没有属于该二人共同的东西了,无论女方去世与否,男方均无权提出分得丶或者继承女方处的任何财产或遗产。

现女方去世,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之规定:其遗产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只能按法定继承处理,而法定继承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主体资格一一夫妻丶子女丶父母。就本案例所述‘’夫妻己离婚‘’,女方的遗产依法只能由女方的子女丶父母继承;如果女方己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依法就应当由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一一兄弟姐妹丶祖父母丶外祖父母继承;如果本案例去世的女方法定第一丶第二顺序继承人均无,那么,依法该去世的女方的遗产就只能作为‘’无主财产‘’而收归国家。

请问:这二人既然已经离婚,怎么还被称为‘’丈夫‘’?二人已经属非夫妻关系,女方去世后的遗产处理这与己经离婚的男方有什么关系呢?所以该男方无任何资格去继承该去世之女的遗产。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离婚后,如果孩子判给母亲,她还有父亲财产的继承权吗

首先,原则上说你享有你生父财产的继承权。

其次,导致你对你生父财产无法继承权情况可能有:

1、你的生父立下遗嘱,对其个人财产进行了分配,未给你分配份额或者明确表示不给你任何财产;

夫妻离婚后财产谁继承权(她还有父亲财产的继承权吗)

2、你的生父欠了很多钱,你继承的财产要先按集成的比例换债,先还债后剩下的才是你集成的份额;

3、无遗嘱和债务,但你生父和某人签署了赡养协议,将财产赠与给赡养或扶养他的人;

考虑到你未成年,如果出现第1、3种情况的话,如需要用钱,可以想法院提出预支扶养费,并请法院适当考虑你的生活所需的集成,毕竟你成年还要6年,至少抚养费是可以先申请的。

分家协议书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分家协议上面所分的房屋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被分给别人,丈夫签字了,妻子没签字应该是不生效的。

2、共同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有抚养权的离异爸爸死亡,女方能不能要回抚养权和财产继承权

你好,你的意思应该是你前夫死亡,原来孩子在他那里抚养,你现在想要回孩子,还想分得前夫的遗产对吗?

首先,从孩子的抚养权来说,父母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孩子的亲生父亲死亡,你作为亲生母亲当然有权要回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和你前夫的家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抚养权。当然,前提是你没有严重的恶习,由你抚养孩子不会对孩子造成伤害。

其次,从你前夫的遗产继承来说,你的未成年孩子当然具有继承权,但是你没有继承权。即便是你前夫遗嘱没有为孩子留有份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他的继承人必须为未成年子女留足抚养费。如果你前夫没有为孩子安排其他财产监护人的话,你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权对他继承的财产进行监护,但是你对孩子继承财产的监护不得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离婚后前夫的债务是否需要由原配承担

我来回答吧,我是婚姻家庭律师。

这事儿还真不一定。很多离婚后的女人被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前夫债务的。

第一,前夫名下的债务是婚内所欠,不管是用于个人消费还是家庭共同生活,债权人在起诉时为了提高对方还债的保障能力,一般都会把对方的原配夫妻双方同时作为被告,至于到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需要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这时候就需要未举债的一方提供所举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如果债务最终被认定为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经营,那么就会被判定为原配夫妻的共同债务。

第二,如果夫妻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对外借债时,如果债权人知道该约定,那么,这债务就是举债人的个人债务。怎样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财产约定?借款的时候写在借款协议里面是最好的举证方式;

第三,如果夫妻恶意串通,通过离婚的方式把财产转移给未举债的一方所有,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第四,潘律师刚刚代理过这样一起案件:男方对外借款20万元,借期一年,到期未还,却与妻子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和存款全部归女方所有。这个案子就变成了两个诉讼,第一个诉是民间借贷,法院判决由男方单独承担20万元债务及利息;第二个诉是确认对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法院判决支持了我方诉求。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专业办理各类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继承、子女抚养纠纷等家事方面的业务,现在青岛执业,如需咨询,可私信留言。感谢您的阅读和关注。

和老公离婚了,现在他出车祸去世,遗产还有我的份吗

你就别想了,你女儿有份。

还有,如果你曾经的老公因车祸将别人撞死,你老公需要赔付死者70万,你认为该赔款还有你的份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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