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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夫妻财产怎么分配(子女如何分割遗产)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中老年夫妻财产怎么分配的一些知识点,和老人去世,子女如何分割遗产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五十多岁的夫妻,钱应该由谁管

人过五十是不惑之年,夫妻双双都是这个年龄段的人,也算是老夫老妻了,少时夫妻老来伴,都已年过半百,家庭的成功,夫妻双方都是功不可没,没有什么可纷争的,没有什么谁管钱和不管钱的道理。

当今家庭的和谐就是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因为夫妻双方都是平等的,都有管家和治家的权利,家中的一切财务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维护好小家,有快乐,有生机,才是目的。

夫妻就是老天的安排,缘份的巧合,两个人能走到一起就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情感。每个人,不能随心所欲,不能背叛婚姻,婚内出轨,财产分割,各藏私房钱,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夫妻双方要共同维护家的利益,对双方负责,相互尊重,每个人都要做到有家的担当,治家的义务。

家里的钱财不需要分开管理,这样时间长了会有矛盾,夫妻双方工资明了化,账目公开化,来去分明,这样的管理,夫妻双方心理不会有介意,不能有分歧。两个人,都能保持观点一致,和睦相处是最好的选择!。

夫妻都五十岁,早已过了年少的轻狂,多了成熟,多了稳重,五十岁以后,生活中知道了相互包容各自的缺点,彼此包容,彼此理解,夫妻之间才能长久甜蜜和谐。

毋庸置疑,家庭就是夫妻共同的责任,每个人都不能推卸,为了家庭的和谐,夫妻感情稳定,每个人都要对家庭用心来管理,双方不要相互猜疑,更不能纠结不放,耿耿于怀,要保持相亲相爱生活,才能白头到老,美满一生!

患老年痴呆的患者,谁有权处置他的财产

不可以完全代理其所有的财产。老年痴呆一方已经失去了完全行为能力和完全责任能力,另一方可以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保护被监护人(老年痴呆一方)的利益,但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待老年痴呆一方死亡后,房产部分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置:在老人患老年痴呆症前立有遗嘱的,房产按照遗嘱确定权属;患病前没有遗嘱的,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老年夫妻财产怎么分配(子女如何分割遗产)

妻子车祸去世,岳父和女婿怎么分赔偿金

按最高院的观点,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遗产,而是赔偿给死者近亲属的款项。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3月20日在答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中就指出:“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近亲属的范围其实相当宽泛。按《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如果按近亲属来说,这个人员实在太多。所以死亡赔偿金虽说不是遗产,但现实中处理死亡赔偿金还是会参照遗产来处理。从实践来看,能够获得死亡赔偿金的主要还是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

如果参照遗产处理,那原则上就由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配。但如果从赔偿死者近亲属来看,应当个人收入来源、生活状况、与死者生前的生活紧密程度等因素综合予以确定更加合理。并且考虑到死者本身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例如赡养父母和抚养子女。需要被赡养的老人及需要被抚养的未成年人子女,对于死者的经济依赖性更强。所以我们在分配死亡赔偿金的时候可以适当倾斜。

老人去世,子女如何分割遗产

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从你们的描述当中得知,老人应该是没有留下遗嘱,没有留下遗嘱的遗产,那就得按法定继承分配这套房产(或拆迁款)。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套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两个女儿及儿媳改嫁带走的孙子。儿媳已改嫁没有尽赡养义务没有继承权。

题主我推想应该是两个女儿吧,也许你们会问,孙子为什么能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孙子是代死去父亲的地位来进行排序的,这在法律上叫代位继承。你们三人作为第一顺序继人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同时,法律也从尊重个人意愿、贡献大小及扶弱帮困的角度考虑,遗产分配要兼顾好以下几个原则:

原则一:如果你们三个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也允许某一个人主动放弃继承权。前提是协商一致及自愿。

原则二:如你们三个人当中,有某位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应该予以照顾。

原则三: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可以相应多分;有赡养能力和条件而不尽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题中的两位姑姑,我猜想你们认为拆迁款分给侄子(女)不应该,因为你们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侄子(女)应该对老人照顾得少。但你的侄子(女)应该也才20多岁,虽已成年,但应该没有立业,他应该不属于有能力而不赡养的情形。从亲情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你们应当对这个苦命的侄子(女)予以适当照顾,年幼丧父,没办法随母改嫁,这是件多么无奈的事情啊!你们的侄子(女)也是老人的血脉,他身上流淌着你们哥哥或弟弟的血液,我想你九泉之下的父母及哥哥或弟弟也是希望你们能善待你们的亲侄儿(女)的吧!为了长久的一份亲情,看开点,对亲侄子(女)能照顾多少算多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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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分家产的时候,男女真的平等吗

老人家应该如何分家产,要求男女平等吗?这在法律上并没有相应要求。到底该怎么分呢?这全凭老人心中那杆称,就算老人把家产送给路人甲,那也不违法,这在法律上叫赠与。作为子女的还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赡养老人。赠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你奶奶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二女儿很小的时候就送人了,如果收养手续齐全,那就在你二姑被送人的那一刻起,你奶奶与她的母女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而消除。也就是说,你二姑姑对你奶奶已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对你奶奶有赡养义务的有你父亲,大姑姑及小姑姑。

现在你奶奶要分家产了,至于该怎么分全凭你奶奶高兴,她爱分给谁就分给谁。如果她觉得当年把二女儿送人了心存愧疚,为弥补亏欠把部分或全部家产分给二女儿那也是可以的。这时,对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子女还不能因此而拒绝赡养。

你奶奶活着拥有的财产,她爱怎么处分那是她的自由。作为她的子女及孙子女只有悉心尽孝才是本分。如一心惦记老人的财产会让老人伤心的。如你们为了家产而大闹天宫,相信你奶奶死也不会瞑目的。如你奶奶真把部分或全部家产分给二姑姑了,那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毕竟她也是你们的亲人!如果你奶奶家财万贯,相信你奶奶会方方面面照顾的。如果只是很少的一些家产,那更不用惦记。俗话说得好:钱财如粪土,亲情值千金。亲情失了很难修复,钱财没了可以再赚。靠自己幸勤换来的财产那才叫真本事,这种幸福才是舒心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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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老年人同居的政策

1.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实施改革开放政策,这一政策的实行不仅引进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同时西方的文化思想和生活方式也传入我国,非婚同居这样的一个代表自由和个人主义的产物也开始在我国出现。20世纪80年代以来,非婚同居现象逐渐显性化,甚至成为一部分人的公开行为,我国的传统婚姻家庭观念面临巨大的冲击。

2.目前中国正逐渐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婚姻问题也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3.据上海市老龄科研中心的一组数据显示:目前上海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总数已达到260.78万,占总人口的19.28%;其中丧偶老年人占到36%左右,全国各地、城乡之间大体如此。另有资料表明,国内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无配偶的达35%;其中,有再婚意愿的达37.6%,但真正再次步入婚姻殿堂的只有6.9%,而其中70%~80%的再婚老人也是以离婚而告终的。

4.时下,老年再婚面临各方压力,所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了非婚同居这种有别于传统婚姻的结合方式,约占到老年人再婚比例的50%。可见,以同居取代再婚已成为我国老年人的生活方式之一。

5.其类型主要有:

(1)生活互补型;

(2)回避矛盾型;

(3)家庭保姆型。

家中老人去世,礼金如何分配

十里不同俗,各个地方有不同的风俗,但最近几年,都在简单化。

我是西部山村,我说说甘肃山区家中老人去世,礼金如何分配的事。

我母亲2018年农历正月十六去世,我们兄弟姐妹八个,六男二女。我先拿出一万元,买东西用的。

农村红白事都有一个记礼薄的,不但要上礼薄,还要记花销。一个总理,安排挖坟,接客等等所有事,全权大臣。

老人送葬完成后,招待庄家客人,打发阴阳。到晚上烧完门口纸,总理,记账员就交接礼钱。

打发走总理,记账员,就开个家庭会议。总共花费数,收礼金数一公布。如果花销和收礼金数相当,就不再摊钱。如果收礼金数多,就留下以后烧纸用。花销减去礼金数,花销多,就分摊。农村一般分摊,摊男不摊女(现在也有男女分摊的)。记得我家每人分摊230元。

一般家庭,花销要比收的礼金数多。就没有礼金分配一说。也不管是谁的手面的亲戚朋友,统一计算。

要是官位显赫,礼金数就比花销大,这样有些几个子女平均分配。可是有些不能平均分配。

如果还有没有招待完的谁手面上的客人,就抽出相应的招待客人的钱,说到明处。

记得我家就我一个有工资的,还有二十多个客人没有招待,我就没有再留钱,我自己出钱招待了。我吃点亏没有什么,只有平平安安把母亲入土为安。

也不知道别处的礼金怎么分配?我这样分配合适吗?说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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