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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归谁所有(夫妻一方借款后离婚仍应共同偿还吗)

大家好,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归谁所有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夫妻一方借款后离婚仍应共同偿还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因为赌博离婚可以分家产吗

如果你(有脸)要也是可以分的家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不是一个人的可以私下商量怎么分如果商量不好就上法院具体要看法院怎么判现在婚姻法已经很完善了法院不会瞎判的

在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

过去在咱们农村夫妻离婚,最简单不过了,女方挑着被子衣服走人了事了,也不要去什么法院申诉离婚,因为大家那时夫妻也没什么共同财产,除了几间泥砖茅草屋是男方撑不动的土船,就是只有儿女们属夫妻双共同财产了,女方离婚时一般都不孩子,可以说是"净身出户"。

不过到了现代社会,农民手中富裕起来了,夫妻共同财产也多了起来,家中有商品房,有车有存款,女方有金银手镯,大家对《婚姻法》的法律法规意识也加强了,结婚前夫妻就办理了结婚手续,作出婚前财产公证,离婚时去法院上诉裁决夫妻财产归属权,子女抚养权等,一切依法办事,并不存在象过去一样结婚不办手续,离婚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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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后单独借钱按揭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

不一定。这里需要区分情况。

关于“借”钱的情况

我们先举两个例子:假设是女方向自己父母“借钱”买房。

示例1:假设女方的父母出资付了首付,而且登记了女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可以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而且,女方父母也将每个月还贷的钱承担下来、单独打到女方用于还贷的专用账户上,那么,婚内还款部分也作为女方个人财产。

示例2:还是上述首付的情况。但是,是女方夫妻用自己的婚内收入(不管是谁的收入)用于还贷,那么,房子依然认定为是女方的,但是婚内共同还贷部分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且没有“借条”,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无论婚前婚后——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至于婚内还贷部分,算作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这笔还贷款的来源。

但是又会衍生出一个问题:这笔钱到底是算赠还是借?上面的两个例子中,孩子名义上是向父母借钱,但是打“借条”了么?

如果是父母借给女方的、且有借条,无论房子登记在谁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逻辑是:

房子夫妻双方受益。换句话说,夫妻双方都是这笔借款的受益人。既然都是受益人,也要共同承担还债的责任。既然双方都承担债务了,那么房子也应该归属于双方。

如果是向“别人”借钱呢?

向别人借钱的逻辑跟上面是一样的:基本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正常情况下,借贷双方之间都会有一个“借条”,毕竟买房借的钱不会是几百、几千,数目都不少。

即便没有借条,在有证据(例如转账记录)的情况下,不会认定为是赠与,而是认定为借款——这属于常理推论,没有谁会像父母一样,把一大笔钱无偿赠与给没啥近亲关系的人。

其他情况

还有一些关于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就是夫妻之间的协议。

如果夫妻之间签订有类似“财产分割协议”性质的文本,那么就按照协议约定来执行——协议是双方自愿行为,只要协议内容合法、不涉及到违背公序良俗,就可以认定为协议有效。

2021年《民法典》一方赌博造成的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如何分割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夫妻一方的工伤赔偿款在离婚时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吗

请问:个人身体遭受损害赔偿能作为一种夫妻家庭‘’收益‘’吗?

依我之见:工伤赔偿款依法不是夫妻共同收益的财产,所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收益的财产来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归谁所有(夫妻一方借款后离婚仍应共同偿还吗)

我国现行巜婚姻法》规定:作为个人人身损害赔偿的,比如伤残丶军人伤残、工伤损害等它们具有个人人身损害的‘’个人‘’属性,因此,依法是不能作为一种财产的收入形式纳入夫妻共同收入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的。同理,如果法律承认对于个人因遭受人为故意丶过失的人身伤害的赔偿作为夫妻共同收益的财产,难道我们的法律会鼓励人为伤害他人身体,而允许法律保护的公民的身体健康遭受损害吗?答案:‘’不能!如果我们的法律都允许将个人伤残的赔偿作为财产‘’收益‘’的一种手段的话,那这样的法律就太荒唐丶太可笑了!所以,我国現行法律规定不得将工伤伤残赔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夫妻一方借款后离婚仍应共同偿还吗

简单地说:借债时双方同意,还款应有共同负担;如一方不知情,借款用在个人时,对方尚不知情,有个人偿还债务;借款用于家庭生活改善、孩子上学、购买贵重物品等均是共同债务。所以说,债务是有尺度的,不是只要是夫妻时落下的债务,都要双方共同还的。不知对否,大家共同探讨!

夫妻双方,离婚了,一个人想把房子卖了,另一个不想卖怎么办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按您问题中说的,“夫妻双方,离婚了”,既然已经离婚了,那前提就是已经对共同财产分割完毕了。因为无论是协议离婚后还是诉讼离婚,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是必须的。

既然财产都分割了,那您说的这套房分给了谁,谁就拥有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从法律上说,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卖或者不卖,由分割到了这套房的一方说了算。

所以一个人想把房子卖了,另一个不想卖不影响房屋的处置,简单说就是,谁的房谁说了算。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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