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谈资讯网

  1. 网站首页 > 一言一语 >

离婚了还有夫妻共同财产吗(她偷偷卖掉我们共同房产。我该怎么办)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离婚了还有夫妻共同财产吗,以及我和前妻离婚后,她偷偷卖掉我们共同房产。我该怎么办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我和前妻离婚后,她偷偷卖掉我们共同房产。我该怎么办

说实话,离婚的应该两个人都有问题。既然离婚了,你还有房产,说明你当时并没有净身出户。每个人在表达事情的时候,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我建议你站在你前妻的角度来想一想这个事件,再想一想你自己。为什么事情会走到这一步,难道你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夫妻闹离婚,父亲把自己名下的房子交给子女,母亲认为是共同财产

是的!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闹离婚,父亲把自己名下的房子交给子女,母亲认为是共同财产,母亲的认为是正确的。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闹离婚,父亲把自己名下的房子交给子女,这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母亲认为是共同财产,这是毫无疑问的!

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无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后能主张分割财产吗为什么

离婚协议上约定的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不等于实际上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证据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当然可以要求分割。根据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但适用上述规定时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一是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对共同财产并不知情,另一方也没有明示有共同财产。二是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对在一方名下共有财产都是明知的,对方没有隐瞒,却签订了“双方没有共同财产”的协议,视为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确认,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再提起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法院不会支持。

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离婚时可分割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条款是有关夫妻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归属的规定,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供夫妻一方使用的生活消费品,比如衣服、饰物等,对于这类财产,在使用价值方面具有特殊性,不是夫妻双方通用或者共用的生活用品,所以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从表面上来看,由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在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理应对其进行分割,但是由于该物品所具有的使用价值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法律不能简单地作为一个解决问题的公式,而更应该是一个饱含人情味的裁判者,法律在此种情况下应考虑到物品的价值效能,最大化地发挥其对该生活用品专用的一方对该物品的依赖性,规定了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单方财产,夫妻离婚时由一方直接占用,不予分割,上面由小编举的案例来讲解一下:

某村村民张某家境较好,可惜天生残疾,行动不便,同村刘某是个孤儿,杜家坪初中毕业之后便一直辍学在家,后刘某经人介绍与张某相识,为了逃避贫穷,刘某便嫁与张某,两人婚后刚开始还能一起正常生活,但是时间一长,刘某心里不平衡,真想自己是一个正常人,如今嫁给一个残疾人为妻,你越发不平衡,后与邻村的赵某渐生情愫,决定抛弃张某与赵某姘居,于是刘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提出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购买的残疾器具,后经当地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双方准予离婚,至于残疾器具,系张某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单方财产,由张某单方所有。”

案情分析:

本案涉及的是有关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归属问题,在本案中,刘某与张某结婚后不久,便生异心,希望与邻村赵某结婚,对于当事人的婚姻忠诚度暂不作评价,仅仅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角度看待此案,刘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将张某专用的残疾器具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无论从道义上讲,还是从法律规定来看,刘某的主张都不会得到支持,残疾器具作为刘某专用的生活用品,重视其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但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这些残疾器具属于张某的单方财产,周某要求分割该残疾器具的行为显然是于法无据的,因此,法院判决残疾器具为张某的专用生活用品,应为张某单方所有。

欢迎大家留言,一起探讨!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属共有财产哪些负债属共同负债

您好!

就题主描述的三个问题,先给出基本结论,随后解释:

婚前财产,婚后不会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大概率情况下,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期间借新债还旧债,大概率情况下,新债属于个人债务。婚前不动产、婚后有按揭还款,大概率情况下,房产属于个人;婚后共同偿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对半分割。

注意,以上结论中,都用到一个“大概率”的词语,是因为题主的问题描述少了很多信息。以下以法律规定为依据,适当展开解释一下:

个人财产,不会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

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有例外——

如果这个婚前财产加上对方名字(例如房产加名)、过户到对方名下(例如,把钱转给对方)、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例如,银行账户中与个人婚后工资收入有进出),则财产归属,多数会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说明财产归属,则按照协议执行。婚前债务借新还旧,新债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债务,大概率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那么,婚后又借了钱用于偿还这笔债务,可以理解为:婚后债务的用途是用于个人(偿还个人债务),所以,新债依然属于个人债务。

但是,依然有例外——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

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首先要看婚前债务的定性是什么。例如,用来借钱买了房子、写了自己名字,则房子属于个人,债务也需要个人承担;而房子登记两人名字、或者加了对方名字,因此笔债务形成的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对等原则,则债务也要相应变成共同债务。其次要看婚后新债的用途是什么。全部用于偿还个人旧债,则新债也属于个人债务;否则,借了钱,其中有部分用来夫妻共同生活,则此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夫妻双方均认同此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将视作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在离婚分割时,也要分担。

婚前按揭房,离婚时,房、贷一般怎么分割?

根据最高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般来讲,先协商。协商一致了,按照协商结果来。

如果协商不一致,多数情况下,房子归登记一方,婚内共同偿还贷款、及其增值部分,双方共同分割,登记方给予对方相应数额补偿。同时,登记方承担尚未偿清的贷款部分。

这里依然有个前提:房子在购买是登记的是首付方个人名字(按揭期间的房产加名很困难),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也要参与分割。这时候,就要结合对家庭贡献、有无过错等因素来进行综合判定,没有具体分割标准规定。

离婚了还有夫妻共同财产吗(她偷偷卖掉我们共同房产。我该怎么办)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夫妻一方欠信用卡钱离婚了房子是共有财产法院会拍卖另一半房产吗

首先看欠信用卡金额的大小,以及多久,一般情况下,信用卡逾期时间在几个月之内,且信用卡发卡行可以联系到本人的时候,是直接与本人联系的,只有在联系不到本人,而且逾期时间太久,这个时候银行会把这些债务委托给第三方公司催收,第三方催收公司收到订单后刚开始也是会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联系本人或者亲属,再联系无果的情况下才会到身份证的户籍地址上门调查,而这样的情况下还联系不到的话,一般就会进入起诉阶段了,由法院出具传票,挂号信等。如果这个时候本人或家人出面了,经过双方协商以后,商量出一个双方认可的方式和期限内归还就可以了,而如果本人或家人不去法院的话,那么法院会把客户名下的资产冻结的,然后这个时候财产会作为银行信用卡的还款来源,这个时候法院首先也是让你们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的话,才能启动拍卖流程的!

2021年《民法典》一方赌博造成的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如何分割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关于本次离婚了还有夫妻共同财产吗和我和前妻离婚后,她偷偷卖掉我们共同房产。我该怎么办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本文链接:https://www.chaoduyl.com/yiyanyiyu/fc2a69e890a07b83.html